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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表壳及零件出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9]1号

颁布时间:2009-01-04 13:54:13.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表壳及零件出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4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1月4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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