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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京财税[2008]2050号

颁布时间:2008-09-26 09:53:23.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8〕10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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