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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9]102号

颁布时间:2009-05-19 16:55:35.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5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局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009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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