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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销售税收监管的紧急通知

桂财税[2009]5号

颁布时间:2009-01-04 10:59:27.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国家税务局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销售税收监管的紧急通知》(财税〔2008〕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一月四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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