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上海市财政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09]52号

颁布时间:2009-09-07 10:40:11.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九月七日

责任编辑:阿十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