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2012年宣传文化退税工作培训通知

颁布时间:2012-03-01 17:07:52.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各宣传文化退税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各单位退税申报工作,我办决定召开天津市宣传文化单位退税工作布置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3月5日(周一)上午9:00-11:00点(请提前10分钟入场)。

  地点:天津市新闻出版局6楼会议室(河西区尖山路82号)

  二、参加人员

  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每单位2人。

  三、会议内容

  1、总结以往宣传文化单位退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布置宣传文化单位2011—2012年退税申报工作。

  四、会务联系

  联系人:李黎

  联系电话:83818093

  五、回执反馈

  请于3月4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参会人员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反馈到邮箱zyblili@sohu.com或传真至83817643.

  六、相关下载

  请参会人员下载相关附件:退税企业信息情况表和退税计算表。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下载:

  1、退税企业信息情况表

  2、退税计算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