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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备案工作的通知

财资便字[2010]238号

颁布时间:2010-11-12 09:11:16.000 发文单位: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调整的相关规定,现对2010年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集中调整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应结合年度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对政府采购预算发生变更的项目和因单位预算追加应补报的项目,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备案,并详细说明调整理由。调整备案材料请统一按《2010年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备案表》和《2010年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备案表》(见附件,可在“交通财会网;下载)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列,不得漏报、少报。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备案材料(正式文件和光盘各一份)报我司。逾期未报的,视同201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调整事项。对于本次调整后2010年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实际采购金额/调整后的采购预算金额×100%)仍低于90%或超过100%的单位,部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交通运输部财务司(章)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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