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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26号

颁布时间:2012-05-28 14:01:3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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