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2011]1969号
颁布时间:2011-11-15 11:14:39.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各市财政局,省属金融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04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的通知》(财金[2005]43号)及其附件《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考核办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和各单位《金融企业财务快报》编制、报送及使用情况,我们对2010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对以下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一、市级财政部门先进单位:阜阳市财政局、蚌埠市财政局、淮北市财政局、淮南市财政局、铜陵市财政局、合肥市财政局、马鞍山市财政局、滁州市财政局、芜湖市财政局、黄山市财政局。
二、省属金融企业先进单位: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粮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自2011年度起,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按照《安徽省财政金融业务报表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财金[2011]1294号)进行考核。请各市财政局、省属金融企业高度重视决算编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编报质量,切实发挥决算报表服务管理、服务决策的作用。
特此通报。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