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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湘评协[2014]36号

颁布时间:2014-09-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各市州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综合反映与评价资产评估机构科学发展水平,促进资产评估机构做强做大,做精做专,不断提升行业服务国家建设、服务经济社会、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发挥综合评价推动资产评估机构发展的作用,根据《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湘评协[2014]35号)的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州协会)应积极组织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参与此项工作,指导资产评估机构按本通知要求规范、及时填报相关指标信息。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综合评价相关指标填写申报工作,填列信息以上年度12月31日为基准。填报前应认真阅读填表要求,严格按照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表的填列要求如实填报。

各资产评估机构填报的各项指标信息应当有证明其真实性的档案资料或工作底稿。如:缴纳社保情况指标,应根据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网上查询的社保缴费清单填列;奖励指标,应根据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奖励文件填列。

三、为保证综合评价指标信息的汇总、评价,各资产评估机构不得自行修改综合评价表中的数据格式,并确保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与中评协行业系统中数据保持一致。

四、省直管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表(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14年9月15日前上报省评协会员部;市州协会所属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材料报当地市州协会,各市州协会应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填报的综合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所属资产评估机构填列的综合评价表(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9月15日前报省评协会员部。

五、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材料上报后,我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测算评价,对拟进入综合评价前10名的资产评估机构将进行实地核查。

六、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表根据《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湘评协[2014]35号)的要求填列(点击我会网站?cateid=39&id=8326下载 )。

七、综合评价材料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会会员部联系。

联系人:陈奇

电 话:0731-85165268

邮 箱:58654594@qq.com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4年9月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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