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吗?
答:《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1〕22号) 第一条规定,事务所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及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事务所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务所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答:《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1〕22号) 第一条规定,事务所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及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事务所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务所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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