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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232题(6)在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时候,为什么植物油的成本不用除以1-0.09,而是直接乘0.09 225题(3)的农产品是用除以1-0.09的 这个知识点我不理解,请老师帮忙讲讲,感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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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9: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农产品和植物油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不同。农产品是计算抵扣,所以要根据账面成本倒推买价和当时抵扣的进项税额,用成本除以(1-9%)再乘以9%。而企业购入的植物油已经不是农产品,是凭票抵扣,所以直接用成本乘以9%计算转出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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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6%的服务,哪些是可以开专票,哪些是不可以开专票的?辛苦老师罗列一下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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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8: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开具专票的6%服务:-货运代理服务-为客户办理退票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增值电信服务(如短信和彩信服务等)-现代服务-其他代理服务不可以开具专票的6%服务:-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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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在《税法Ⅱ应试指南》中看到这样一道题:某制造业企业2022年发生委托境外研发费用80万元,当年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为120万元,请计算境外可以委托境外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解析是这样的:第一步A:80×80%=64(万元),第二步B:120×2/3=80(万元),第三步:加计64×100%=64(万元),【延伸】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120+120×100%+80+64=384(万元)。 我的问题是:根据教材的说法,“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之外还有一个上位概念“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这一上位概念的实际发生额的80%才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而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税前加计扣除。本题中80万元已经是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因此可以加计扣除的费用是否应该为80万元?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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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8: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有误。题目中的80万元是实际发生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按照规定应先按80%计算计入委托方的研发费用,即64万元。这64万元再与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120万元的2/3(即80万元)比较,取较小值64万元作为加计扣除金额。因此,可以加计扣除的境外研发费用为64万元,不是80万元。【延伸】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120+120×100%+80+64=384(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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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会导致企业解散吗?为什么?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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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7: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会直接导致企业解散。但是,如果投资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继续管理企业事务,且没有事先指定或委托他人管理,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利益方(如债权人的要求)可能会促使企业进入解散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存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投资人的能力和意愿来经营管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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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指南 涉律 第七章 民法总论 p190 例题33 单选 为什么c选项甲赠送给15岁的乙一处房产是有效的 但是d选项 送给7岁的乙汽车就是效力待定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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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5: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看错了,送给7岁的乙是无效的,不是效力待定。因为7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便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也是无效的。而15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就是有效的行为。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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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今年税务师实务550哪个老师讲啊?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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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4: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肖晴初老师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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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有的化妆品都要缴纳消费税,还是只有高档化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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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4: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只有高档化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自2016年10月1日起,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不再征收消费税,“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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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为什么业务1需要计算销项税额,而业务3属于免税,题目说了与免税项目无关,那为不适用业务3;; 问题2:如何理解:举一反三里,如果没有这条备注“当月取得的凭证...则默认混用摊销?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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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2: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业务(1)、(2)需计算销项税额,本质是因为其属于一般性技术服务/培训服务,不在“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咨询服务”的增值税免税范围内,且题目备注进一步明确其“与免税项目无关”;而业务(3)的“专利技术转让及相关咨询”属于政策明确的免税项目(且已备案),因此不计算销项,仅其中独立的“技术服务”需应税。 2.可抵扣的项目如果混用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等,则不能全额抵扣,需要按照比例分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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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按法定继承?遗嘱人就不能再重新立一份新的遗嘱或遗赠了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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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1: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那么这部分遗产将不再按照原遗嘱执行,而是转为法定继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遗嘱人不能再重新立新的遗嘱或遗赠。1.可以重新立遗嘱:遗嘱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的变化,撤销旧的遗嘱并设立新的遗嘱。 2.更新遗嘱内容:在新立的遗嘱中,遗嘱人可以选择指定新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也可以对遗产分配的方式做出调整。因此,如果遇到原定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自己去世的情况,遗嘱人完全可以重新考虑并设立新的遗嘱来确保自己的意愿得到实现。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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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应试指南P303页,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减按2%征税还是按1%征税。应如何选,有何区别。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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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1:1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3%减按2%:选择这种方式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征收率:选择这种方式时,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主要区别在于税率不同以及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需要给买家提供可抵扣的专用发票,则应选择1%的征收率;如果不考虑这一点,则可以选择2%以减少税负。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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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关于杨军老师 25年税务师 个税第12讲中 全年一次性奖金中的典型例题,每月奖金24000,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用的是非居民综合所得税率表吗?不是用个人所得综合税率表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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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0: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在计算个税时使用的是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而不是非居民的税率表。这个税率表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相同。具体来说,每月24000元的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2000元,然后根据这个数额查找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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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上,梦想成真1,p245,2.综合分析题第3小题,答案为什么是BDE,丙和丁应该是买卖取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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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10: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买卖就属于继受取得方式之一,所以说继受取得是对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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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题目里是小规模纳税人 但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不减半?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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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08:5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该补充条件 某市第一医院为小规模纳税人,将已使用过的职工宿舍楼转让给当地市政府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取得含增值税收入3000万元,合同价税未分别记载。该宿舍楼购买时支付价款2000万元,评估价格为2500万元,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该医院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印花税税率为0.05%,不考虑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A.0 B.133.84 C.150 D.133.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扣除项目=(3000-2000)÷(1+5%)×5%×(7%+3%)+2500+3000×0.05%=2506.26(万元)。增值额=3000-(3000-2000)÷(1+5%)×5%-2506.26=446.12(万元)。增值率=446.12÷2506.26×100%=17.8%,小于20%,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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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经被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时间为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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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06: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经由买受人占有了,那么合同生效的时间即视为交付时间。也就是说,当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时,就认为完成了标的物的交付。具体来说: -合同一旦生效,即使没有实际的物理转移过程,也视作物权发生了变动。 -这种情形被称为简易交付,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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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租赁给乙房屋,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若乙超过三个月不支付租金,即解除合同。 乙已达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甲遂通知乙解除合同,甲通过寄信的方式通知乙解除合同。信件到达乙的住所时乙外出不在家,7日后乙方回家看到信件。请问:合同解除日是乙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之日,还是信件到达乙住所之日,还是乙看到信件之日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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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6 06: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合同解除日是信件到达乙住所之日。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以在本题中,当信件到达乙住所时,就意味着通知已到达对方,此时合同解除,而非乙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之日或乙看到信件之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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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题第六小问,计算时为什么不减年租金3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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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22: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时没有减去年租金30,是因为这里的30万元是租金收入,在会计处理上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虽然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对这部分收入进行调减(如税会差异调整),但在计算特定项目(比如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时,仍然要将这30万元计入。简单来说: 1.租金收入30万元是会计上的确认。 2.计算特定项目的基数时,采用的是会计口径,所以需要加上这部分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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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税法二必刷550题这两个题目是不是互相矛盾啊?480题B选项不选,说明要交契税;486题C选项不选,说明不交契税,同样是银行承受抵债资产,选项并没有明确是否是破产注销,为啥一个免一个征?另,486B选项为什么要选?契税不是承受方交吗?这都投资出去了应该是高新企业交了吧?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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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21: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 并没要求是破产 只要是抵债的就免征 480题B应该选 486题只是说缴纳契税 并没有说纳税人是谁 只要涉及缴纳契税的就要选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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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本法下,差异率=(期初差异+购入差异)/(期初计划成本+购入计划成本)。为什么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也要参与差异率的计算呢?如果要参与计算,那差异率的公式应该是什么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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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20: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划成本法下,通常材料成本差异率是基于期初差异和购入差异与相应的计划成本来计算的。但是,当涉及到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因为这部分材料的成本需要在发出时即刻结转为实际成本,而此时当月的整体差异率还未确定,所以只能使用月初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来进行计算。因此,在计算当月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时,为了准确反映实际情况,需要从分子(期初差异+购入差异)和分母(期初计划成本+购入计划成本)中分别扣除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材料成本差异及其计划成本。调整后的公式为: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总额-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计划成本)这样做可以确保计算出的差异率更加准确,反映真实的成本状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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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企业按的充电桩,为我们企业的运输车充电,运输车是为了企业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缴增值税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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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8: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你们企业安装充电桩为自己的运输车辆充电,这属于用于生产经营的行为,并不涉及对外销售或提供服务,所以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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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验收入库的材料实际成本。应该是(120000+4650)/1000*820。但是答案是120000/1000*820+4650。为什么4650不参与单位成本的计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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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7: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题干中已有表述,这个运杂费,是由实收数量承担 也就是,这部分是不用分配的,全计入实收的材料成本中 如没有表述,或者表述按采购数量分摊下,这运杂费,这是要参与分配的,要注意题干的表述,这两种情况,在考试时,都可能会涉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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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收发计量过程中,因计量误差导致盘亏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650元,对管理费用的影响金额为什么是5000元,而不是5650元?进项税额转出会增加管理费用啊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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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7: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处理原材料盘亏时,确实需要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转出。但这里的关键在于,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是基于材料的实际成本,即5000元。具体来说,会计分录如下:1.确认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650 -贷:原材料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502.转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565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650虽然在第一步中,进项税额转出了650元,但这部分金额已经包含在“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中。最终转入“管理费用”的金额是5650元。因此,管理费用的影响金额实际上是5650元,而不是500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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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是否计入计税销售额中?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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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6: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实际收到时才需缴纳增值税,没有收到不交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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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存货采购成本时,发生因不可抗力的损失,这部分难道不是属于营业外支出,要扣减这部分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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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6: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存货采购成本时,如果发生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这部分损失确实应该视为非正常损失。这类损失通常不计入存货的成本中,而是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因此,在确定存货的最终采购成本时,需要从总支出中扣除这部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简单来说: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属于营业外支出。 -计算存货采购成本时需扣除此部分损失。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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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中:公益性捐赠限额会计利润的12%,如果捐的是物,那么这个会计利润就是错的,需要按照视同销售计入利润总额再计算限额,此时的捐赠金额是按公允价值去比较,这个理解是正确的嘛?因为平时做题给的利润都是不需要调整的,但是注会考试中是会涉及到,除了视同销售要调会计利润还有什么情形需要调???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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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4: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的理解基本正确。企业所得税中的公益性捐赠限额确实是基于会计利润的12%,但这里的会计利润是指调整后的会计利润。###关于视同销售: -当企业捐的是实物时,税法上会视为销售行为,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和成本,这部分“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会影响会计利润。 -因此,在计算公益性捐赠限额时,需要先调整会计利润,将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计入。###其他可能需要调整的情形: 1.税收优惠:如果企业享受了某些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些政策可能会影响会计利润的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一些非经常性的收入或支出,如资产处置收益、政府补助等,可能需要在计算会计利润时进行调整。 3.会计差错更正:如果企业发现前期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并进行了更正,这些更正也会影响当前的会计利润。###总结: -计算公益性捐赠限额时,确实需要考虑视同销售的影响,并将这部分收入和成本计入会计利润。 -除了视同销售外,税收优惠、非经常性损益和会计差错更正等也可能需要调整会计利润。希望这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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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的递延纳税能附带举例讲一下吗?没有概念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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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4:3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递延所得税是因会计与税法对所得税确认存在时间差,即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以下为你举例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A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20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300万元(均为存货引起),当年末因重组业务产生辞退福利确认应付职工薪酬400万元(税法规定未来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2020年转回800万元。本期期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为300÷25%=1200万元,本期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1200+400-800=80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800×25%=200万元。相当于A公司未来可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款。###递延所得税负债还是A公司,2020年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20万元,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这部分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相应的应交所得税,所以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另外,在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也计入资本公积。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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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2025年第一季度取得销售收人情况如下:销唐货物不含税收人18万元、出租闲置商铺给某企业(租期3个月)取得含税收入21万元。 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租金收人按月分摊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享受免税 B. 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收入享受免税,租金收入照章纳税入 C.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应纳税额为1.18万元 D.该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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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4: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选C。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但本题中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18万元,出租商铺含税收入21万元,换算不含税收入为21÷(1+5%)=20万元,季度总销售额为18+20=38万元,超过30万元,不享受免税。销售货物应纳税额=18×3%=0.54万元;出租不动产应纳税额=20×5%=1万元,第一季度应纳税额为0.54+1=1.18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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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此题是《涉税服务实务》模拟试题(二)综合分析题2-2,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1500x12x500÷1000000这个是什么意思?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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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3: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这里销售瓶装白酒15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共1500*12*500克,除以1000000是单位换算,换算为吨。1吨=1000千克=1000000克,所以1500*12*500/1000000换算为了吨,计算出来的是当期销售货物的数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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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4的维修费2万元应该是含税价,题目表述的不怎么清晰。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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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3:2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业务4的维修费2万元确实是含税价。从会计分录中可以看出,支付给外单位的修理费用为22600元,其中包含增值税税额2600元和不含税的修理费用20000元。``` 借:管理费用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贷:银行存款22600 ```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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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题,DE选项怎么理解,分录怎么写呀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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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3: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D.调整库存材料计划成本时,调整增加的计划成本 实际成本不变,增加计划成本,所以借方是原材料,贷方是材料成本差异 E.调整库存材料计划成本时,调整减少的计划成本 实际成本不变,减少计划成本,所以贷方是原材料,借方是材料成本差异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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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税务师税法一必刷550题,第13页,第74题单选题,答案是否有误?应该是7万对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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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5 12: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个题目已经进行了勘误。勘误后的内容如下: P13B.7 P14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9%=18(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8-11=7(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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