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12-16 发文单位:哈密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要求,现按照相关程序将随机抽查查处结果予以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2020年度共制定随机抽查方案9个,随机抽取稽查对象64户,其中:立案检查56户(查补入库18,217.36元,移送公安54户),自查不予立案8户(自查入库4,560,270.27元)。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