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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37号

颁布时间:2021-07-3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调整自治区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自治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

   总召集人:刘可为  自治区副主席

   召 集 人:范锐君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时文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铁路护路办公室主任

  曹志斌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王  平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伟军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林草局、国资委,宁夏气象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兰州铁路公安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王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力、谢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调整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组  长:赵永清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房全忠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社科院、医保局,银川海关、宁夏税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政府研究室、政府参事室、政府督查室,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王小成同志兼任组长)、优化营商环境组(李郁华同志兼任组长)、激励创业创新组(李郁华同志兼任组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李耀松同志兼任组长)、改善社会服务组(吴涛同志兼任组长)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顾永清同志兼任组长)、法治组(冯自保同志兼任组长)、督查组(李军同志兼任组长)、专家组(张正清同志兼任组长)4个保障组。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房全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小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调整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清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房全忠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编办、网信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审计厅、市场监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供销社,宁夏税务局、宁夏通信管理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区数字政府建设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房全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小成、李郁华、顾永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顾永清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的副组长(召集人)、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因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的,不再另行文调整,实行自然更替。

四、增设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常务副主任、副主任

2019年12月4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调整自治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明确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咸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杨培君、马秀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马秀珍同志兼任秘书处主任。现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增设若干名领导小组秘书处副主任:

常务副主任:田丰年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副  主  任:何天文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宏伟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任永忠  自治区医保局局长

            王生礼  自治区药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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