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区村干部报酬和“三老”人员提标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wuyaping

颁布时间: 发文单位: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区村干部报酬和“三老”人员提标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地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藏党办发﹝2021﹞5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经商区党委组织部,并根据《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提供2021年全区农村“三老”人员和村干部有关提标补助资金相关材料的复函》,现下达你地市2021年全区村干部报酬和“三老”人员提标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附件2。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并向我厅编报决算。

请你地市收到文件后,于30日内将此次下达的预算分解下达至县级财政部门。你地市2021年村干部报酬和“三老”人员提标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3,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1年全区村干部报酬提标资金表

2.2021年全区农村“三老”人员提标资金表

3.各地市绩效目标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5月6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