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予以备案的通知

沪财企〔2014〕82号

颁布时间:2014-10-10 09:37:44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公司股东变更备案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你公司股东葛其泉将所持股份转让给王焰、幸婷,今后不再担任公司股东。变更后,你公司的股东为王小敏(持股比例25.5%)、徐峰(持股比例25.5%)、郭卫东(持股比例27%)、张屏(持股比例2.5%)、李启全(持股比例2.5%)、梁彬(持股比例2.5%)、蒋骁(持股比例2.5%)、武钢(持股比例2%)、张永卫(持股比例2%)、孙业林(持股比例2%)、方明(持股比例2%)、王焰(持股比例2%)、幸婷(持股比例2%)十三人。

请持此批准文件到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办理网络变更等手续后,变更事项涉及到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内容的,向我局申领换发新证书。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10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