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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华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予以备案的通知

沪财企〔2014〕105号

颁布时间:2014-12-12 16:14:48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华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申请公司股东变更备案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你公司股东戴莉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张爱发,今后不再担任公司股东。变更后,你公司的股东为张爱发(持股比例45%)、田甲重(持股比例10%)、史艳琼(持股比例15%)、杨传莹(持股比例15%)、周律(持股比例15%)五人。

请持此批准文件到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办理网络变更等手续后,变更事项涉及到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内容的,向我局申领换发新证书。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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