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上海大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予以备案的通知

沪财企〔2013〕60号

颁布时间:2013-06-14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大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你机构申请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事项备案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方成变更为朱静;

二、你公司股东由方成(持股比例85%)、胡耀清(持股比例10%)、朱静(持股比例5%)三人变更为朱静(持股比例85%)、胡耀清(持股比例10%)、王琦(持股比例5%)三人。

请持此批准文件到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办理网络变更等手续后,变更事项涉及到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内容的,向我局申领换发新证书。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6月14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