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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陕西省汽车分期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

陕商函〔2022〕298号

颁布时间:2022-06-15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业银行、银联陕西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石油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大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决定在全省开展汽车分期消费补贴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李少敏    刘旻

电    话:029—63914083  63914089

                          陕西省商务厅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2022年陕西省汽车分期消费补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助力全省经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决定在全省开展汽车分期消费补贴活动。

一、活动目标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大宗商品消费提振,以汽车消费为重点,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叠加市区促销政策,政银企通力合作,开展汽车分期消费补贴,扩大汽车消费,带动成品油等商品联动消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5日—12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三、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省商务厅

协办单位: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承办单位: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银行(以下简称“各参与银行”),银联陕西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石油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省石化工贸公司、延长壳牌公司)(以下简称“三大石油公司”)。承办银行视情动态调整。

四、参与企业

(一)参加我省第一期电子消费券汽车消费补贴且与参与银行有分期合作的省内汽车销售企业;

(二)参加省内各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且与参与银行有分期合作的省内汽车销售企业;

(三)三大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及其便利店。

汽车销售企业原则上应为限额以上企业。参与企业名单视情动态调整

五、补贴对象

活动时间在活动参与企业,通过活动参与银行成功办理分期消费购车业务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的居民(自然人)。

六、申请时间

汽车分期消费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个人提交资料时限为取得机动车购车发票起20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之间取得机动车购车发票的消费者以2022年7月1日开始计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七、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居民个人汽车分期消费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助。补助标准为:

(一)分期金额在10万元(含)到20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元,同时发放1000元对应银行消费券(10张100元面值),使用时按照1020元兑付核销。。

(二)分期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2000元,同时发放2000元对应银行消费券(20张100元面值),使用时按照2040元兑付核销。。

(三)对应银行消费券限在三大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及其便利店使用,通过使用“云闪付”绑定对应银行的银联卡扫码核销。

八、发放形式

本次活动补贴和消费券统一通过银联“云闪付”APP陕西消费券专区“汽车分期消费补贴”平台发放。

九、申领要求

(一)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分期材料、银行账户所有人一致。

(二)申领人所提供的所有购车交易行为、所有分期消费手续等材料登记的日期和任一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定金、订金等)支付及其凭证的日期均在活动开展日期之内。

(三)申领人须在陕西省电子消费券选取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每辆符合补助条件的汽车只可申领一次汽车分期消费补贴。可与各市的非同类型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叠加。

(四)分期消费补贴名额有限,申领人可通过“云闪付APP”—“陕西省电子消费券”—“汽车分期消费补贴”专区实时查看剩余额度及个人申请进度。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补贴名额,省级财政补贴汽车分期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银行消费券活动可继续开展。

(五)汽车销售企业要严格区分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助,严禁以政府财政补助代替销售优惠;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多开、虚开、伪造汽车分期消费手续,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六)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七)申领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和办理分期消费购车业务银行确认提车、分期消费办妥时间,避免因逾期导致无法享受补助。

十、发放流程

(一)购车人通过“云闪付APP”—“陕西省电子消费券”查看符合汽车分期消费补贴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和活动参与银行。在符合要求的汽车销售企业和银行完成全部购车和分期消费流程,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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