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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关于纳税人向广东省慈善总会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珠地税发[2004]203号

颁布时间:2004-07-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局、各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关于纳税人向广东省慈善总会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4]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广东省慈善总会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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