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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马地税函[2004]39号

颁布时间:2004-04-22 11:43:18.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限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04]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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