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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马地税[2004]159号

颁布时间:2004-09-24 10:31:50.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皖地税[2004]117号)转发给你们,自2004年10月1日起,代开票纳税人认定和年审的规定不再执行,请遵照执行。此前与总局新规定不一致的,以总局新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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