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地税[2004]147号
颁布时间:2004-09-06 11:05:33.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地税[2004]8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欠缴税金的管理职责。欠缴税金的分类确认工作由税政科室和征管科负责;日常征收形成欠缴税金的监控和追缴工作由县局、各税务分局负责;稽查局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追缴工作由稽查局负责;欠缴税金的核算反映工作由计财科负责。各科室与分局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二、加大欠缴税金清理力度。近年来,市局开展调查核实和清理欠缴税金工作,从上半年来看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欠缴税金金额比年初有所下降,但目前欠税数额仍然很大。因此,清理欠税工作不能放松,全局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提出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追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