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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原油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废止]

财税[2002]26号

颁布时间:2002-12-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山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0年7月1日起,将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开采的原油资源适用税额由12元/吨调整为14元/吨。

  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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