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政办发[2005]30号
颁布时间:2005-03-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修编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适应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对土地利用宏观调控、依法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现就认真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指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从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清本轮规划修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规划修编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襄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地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领导与协调,确保高起点、高质量完成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和研究规划修编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
二、明确任务,加快进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年底前,市级规划要基本完成规划《大纲》的编制,并通过省级初审;县级规划要完成有关专题的分析论证,着手编制《大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规划修编的各项准备工作,组建过硬的技术专班,落实专项经费,抓好技术培训,加快工作进度,完成上级指定的现行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课题,并在此基础上抓紧启动规划修编工作。对逾期不能完成任务、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将按有关规定停止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切实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和符合有关技术规定、体现本地特色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总体质量要求是:符合上级下达的各类规划控制指标;用地结构与布局进一步优化;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布局合理,用地总规模缩小;农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耕地总量保持平衡,基本农田质量得到提升;土地后备资源得以适度开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土地用途管制措施具体、严格,便于规划的实施操作。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襄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立勇 副市长
副组长 李建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进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汪爱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贺晓东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张耀雄 市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
余 言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张永远 市农办副主任
杨利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郝福新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 凡 市林业局副局长
许朝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邓家顺 市环保局副局长
贺 旺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刘耀新 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徐士彪 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成俊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张成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