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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衡政办函[2005]20号

颁布时间:2005-04-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提前五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切实把服务“三农”、方便农民出行、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强力推进我市农村小康建设的政治任务来抓。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是继村村通公路后的又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在借鉴先进地市成功作法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实施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因地制宜,因陋就简,避免浪费,少走弯路,在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特别是管理经验优势的基础上,科学调整运力布局,科学设置客运站点,科学审批客运线路,努力实现投资少,效益好,人、车、路协调发展的目标,推进我市小康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前全市实现村村通路、通车,并做到“客运线路、客运站点、营运车型、服务标准、管理规范”五统一。2005年故城、景县、安平为试点县,且故城县2005年必须竣工,其它县市区要不等不靠、积极探索,争取早出成效。2006年全面推开,200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以优良的城乡客运质量迎接上级验收。

  三、站点建设

  (一)规划设置

  按照上级“少建简易站、适量建候车亭和停车牌”的要求,现站场能用则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则按照乡镇数的1/2建简易站,全市拟建59个简易站;候车亭则按照自然村数的8%进行建设,全市拟建候车亭400个;停车牌则按照自然村数的61%进行设置,全市拟设招呼牌3064个(详见《衡水市农村客运网络化简易站亭建设规划》)。

  (二)建设办法

  按照《衡水市农村客运网络简易站亭建设规划》要求,采取“政府搭台、交通运作,社会参与、集中推进”的工作机制,以方便农民候车、乘车为目的,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客运市场建设,以“谁投资、谁受益”为基本原则,省里补一点、地方投一点、广告集一点。可采取公建公营(交通部门投资建设,建成后资产国有,运输企业负责日常站务管理)、公建民营(当地政府出地、交通部门投资地面建筑,日常站务管理委托当地村委会或其他社会组织负责)、合作经营(企业或个人出土地,交通部门投资地上设施建设,经公、私双方协商签定协议,土地属企业或个人所有,地面建筑属国有,双方共同管理)、租赁经营(租用已有的房屋场地,引车进站,交通部门和业主签订长期租赁协议)等运行模式,全面加快全市客运站点建设步伐。

  四、组织实施

  (一)经营组织

  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从我市实际出发,原则上由二级客运企业资质的客运企业牵头组织市辖区域的城乡客运业务,以充分发挥其现有车辆、站点及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的优势。对原已形成规模且有决心、有能力、有把握经营管理好本辖区城乡客运业务的县市区,也可自行组织运作,但必须成立相应的股份制公司,必须政企分开,以确保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线路审批

  各县市区要按照“先调整、再调剂、少增长”的原则,以确保行业稳定和线路业户无纠纷为前提,优先考虑对现有班线进行调整延伸,不足部分在现有长线路之间进行运力余缺调剂,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再增加新的运力投放。在新增运力时,可采取“肥瘦”搭配、“冷热”捆绑的办法来审批,做到成熟一条发展一条。欲审批的线路必须事前向社会公示15天,确认没有矛盾纠纷后方可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

  (三)运营管理

  本着“人便于行和车有效益”的原则,以满足百姓乘车需求为导向,可不定班、不定点,一条线路上也可采用流动发车、循环运行等营运方式,客流量大多发车,客流量小少发车。如无特殊情况营运车辆应到各县市汽车站发车,并签订进站协议,实现车进站、人归点、站管车的行业管理要求,以方便农民换乘车和充分利用各县汽车站设备设施资源。桃城区要尽快在城建界四个方向公交车与城乡客车衔接处各建设一个侯车亭,以方便群众侯车。

  (四)车辆要求

  为确保车辆技术安全,投入农村客运的车辆其使用年限与其它班线客车一样,均为8年(以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车型为10座以上。其它班线客车或社会车辆转为城乡客运的,其车辆注册年限不能超过3年,且经检测技术等级必须在2级以上。车身两侧、前挡风玻璃上方分别标注“xx县市区城乡客运”、“xx-xx运营线路”字样。

  (五)规费征收及票价确定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车辆“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和减轻经营者经济负担,对于经营县境内乡与乡、乡与县、村与村、村与乡镇、村与县之间的农村客运线路,在三年内给予减征50%的养路费和客票附加费的优惠政策。三个月试运行阶段内可免征客票附加费。票价可比照同区域班线客车车辆档次、大小、里程来确定,并经衡水市物价部门批准后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收取没有法规依据的其它费用。

  五、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村村通客车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全市村村通客车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任何单位不得借村村通客车之机,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三)在线路审批中,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暗箱操作,严防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四)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等级标准关,凡因审批把关不严而发生问题的,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在建设过程中,交通部门牵头,财政、土地、物价、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千方百计提供方便,主动献计献策,确保实现本方案工作目标。

  二○○五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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