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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行业稳定的通知

昆政办通[2005]99号

颁布时间:2005-10-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全国规范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出租汽车行业是我市公共客运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服务窗口行业,在促进我市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较多,加之油价上涨,对出租汽车的经营和稳定产生了一定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合理调整国家、企业、司机和乘客之间的利益,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建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精神,成立“昆明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行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范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组长:梁晓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杜林杠(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加全(市城管局局长)

  周朝云(市城管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

  成员: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规划局、旅游局、环保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信访局、云南机场集团公司、昆明铁路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朝云同志兼任。

  三、严格实行统一管理,总量控制,确保出租汽车行业供求平衡目前,我市现有出租汽车6901辆,空驶率较高,运力处于饱和状态,市城管局要从服务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出发,尽快编制出台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主城区近期内原则上不再新增运力;要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需求与运力供给的监测监控,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建立和健全出租汽车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出租汽车行业应急预警预案,建立行业稳定工作机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规范经营权有偿出让和收费,减轻出租汽车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负担由市城管局牵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要求,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明确经营权、管理权、车辆产权关系,规范审批程序,拟定经营权有偿出让方案,制作转让格式合同、明确转让程序,制定、出台经营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经营权转让市场,避免因炒作导致出租汽车价格虚高,切实维护出租汽车企业、车主和司机的合法利益,并将清理整顿和规范经营权有偿出让情况按程序上报昆明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行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和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立即停止对出租汽车收取运输管理费和对城区运营出租汽车收取客运附加费的紧急通知》(建城电〔2005〕10号),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政策,开展出租汽车收费项目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严格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城管局配合,尽快协调省交通厅,解决城市出租汽车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的问题。市发改委牵头,市城管局配合,尽快协调省发改委、云南机场集团公司、昆明铁路局,解决机场和火车站收取城市出租汽车停车费问题。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要尽快制定出租汽车安全检测、综合性检测、计价器检测等经营性检测的解释制度和收费标准。市城管局要取消针对出租汽车无法规依据的强制性、商业性保险,将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通过公告、发放出租汽车司机交费明白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

  五、改善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环境由市城管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公安局配合,将出租汽车停车场建设和专用候客泊位的设置纳入城市交通总体规划,尽快启动出租汽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要加快出租汽车专用候客泊位设置工作,在客流、物流密集区设置出租汽车专用候客泊位,加强管理;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配合,在有条件的商场、宾馆、酒店等客流密集区,设置出租汽车免费候客泊位。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局、市交通局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以及与黑车有关的非法组织和经营团体,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别要加强对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地段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无城市客运手续从事城市客运活动的车辆,取缔机场配驾经营、违规操作的租赁车,规范机场、火车站等窗口地带的客运秩序,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协查非法营运车辆。市城管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素质建设活动,提高行业队伍素质,改善车容车貌,提高服务质量。

  六、采取措施,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城管局、市商务局配合,深入贯彻国家五部委《关于采取措施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影响的通知》(建城〔2005〕75号)精神,采取应急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应对燃油波动。一是由市商务局积极协调中石油、中石化,确保出租汽车燃油供应。二是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城管局、市商务局配合,按照国务院应对燃油涨价波动的要求,研究制定出租汽车行业灵活应对油价波动的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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