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3]13号
颁布时间:2003-02-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衡水市志》和《衡水年鉴》是由市政府主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承编的综合性地方资料书刊,现已正式出版。《衡水市志》全面记述了我市市域内自周定王五年(公元前602年)至1996年近2600年间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历史及其发展状况,是我市第一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新市志。《衡水年鉴》则是每年一期的综合性资料年刊,接《衡水市志》下限自1997年开始,逐年记述我市各个方面的发展成就,《衡水年鉴》(2002年卷)系该刊总第6期。为进一步做好这两部书刊的发行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借鉴志书和年鉴资料指导实际工作的重要意义
志书和年鉴都是一种具有独特历史文化和学术价值的地情书,系统记录了一个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自然环境等多方面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充分反映了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和优良传统,是历代统治者治理国家、维护统治的重要依据。古有“治天下以史为鉴,治郡国以志为鉴”。有韩愈过岭,先借韶州图经;朱熹下车,便问南康郡志等流传千古的历史佳话。新中国成立后,党的三代领导更是十分重视对地方志的利用工作,外出视察每到一个地方,不管工作安排多么紧张,但首先是要看当地的县志或市志,从中了解情况。这些都说明了志书在资治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志书和年鉴的研究,善于从其纷繁复杂的历史资料中发现规律,从其兴衰曲折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汲取经验教训,以指导实际工作。
二、关于《衡水市志》和《衡水年鉴》(2002年卷)的订阅范围
《衡水市志》和《衡水年鉴》(2002年卷)发行对象主要是市、县(市、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党政领导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
三、关于《衡水市志》和《衡水年鉴》(2002年卷)的发行渠道
由于两部书刊按社会分工编排,按工作部门组织撰稿,其发行工作原则上也按系统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发行到各县市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乡镇机关;市直(包括中直、省直)部门,由部门办公室按系统发行到部门领导和各县市区相应对口部门及其下属单位。
四、发行时间及要求
为集中力量搞好发行,确定从现在开始至今年5月15日为《衡水市志》和《衡水年鉴》(2002年卷)发行时间。各部门要抓紧办理订书手续,市直及各县市区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必须每人各订阅一册(不包括地级领导干部),各乡镇及市、县(市区)部门中的办公室、档案室、各大中专院校图书室必须各订阅一册。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按订阅范围足量订阅,对工作不力或不按要求订阅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订书地点: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市政府办公楼412房间)联系电话:0318-2026124.
二○○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