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办发 [2004] 70号
颁布时间:2004-07-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市属规划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七月五日
黄冈市市属规划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黄办发〔2003〕14号)精神,结合城市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调整
按市政府办公室黄政办发〔2002〕56号和黄政办函〔2003〕48号文件精神,将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成建制改为企业,将市规划监察大队更名为市规划监察支队。
二、人员编制总额
改革精简后,保留的7个事业机构人员编制总额106名。
三、各单位“三定”
㈠市测绘管理站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受本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测绘监督管理、测量标志管理工作和测绘单位申报各等级测绘资质初审、报批前期准备工作,查处测绘违法违规案件和行为,承担测绘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站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㈡市规划局城东分局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受本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黄冈市区以东和黄州区堵城镇辖区城市及村镇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前期准备工作,提出报批意见;负责本区域规划报建、查勘、方案初审和放线、验线,参加其房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参加其道路拆迁安置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分局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㈢市规划局城南分局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受本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南湖地区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前期准备工作,提出报批意见;负责本区域规划报建、查勘、方案初审和放线、验线,参加其房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参加其道路建设拆迁安置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分局事业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㈣市规划监察支队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受本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查处未按规划取得“一书两证”;擅自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及其它违章建筑的案件和行为;查处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改变地形地貌临时建设项目、使用期满未申请延期或未经批准延期又不拆除的违章建筑案件和行为。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支队事业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㈤市规划报建中心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规划报建项目的选址、查勘、放线、定位、验线和踏勘论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技术服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编制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设计其详细规划,并编制县(市、区)及建制镇总体规划,协调各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全市大、中型项目设计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设计及新区开发控制性规划编制;承担招商引资项目规划选址和规划设计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院事业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㈦市勘测设计院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从事全市总体规划测绘工作和黄冈市区范围内征地测量、市政工程测绘及设计工作,为建设单位和个人提供数字化规划红线图;承担市区范围内管线测量、规划道路定线、竣工测量、建筑变形测量、水平移位测量、垂直沉降观测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院事业编制30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上述事业单位,涉及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及其领导职数设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