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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首届“武汉国际文化产业博洽会”有关筹备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4]67号

颁布时间:2004-05-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今年10月下旬,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将联合举办首届“武汉国际文化产业博洽会”。为做好首届“武汉国际文化产业博洽会”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开展

  举办武汉国际文化产业博洽会,是我省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科学的发展观,落实全省宣传思想暨文化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集中展示湖北文化形象,推动文化产业较快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把我省建设成为中西部文化强省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文化产业招商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纳入今年的重要工作目标,以这次博洽会为契机,推动本地文化产业的发展。

  为加强对这次武汉文化产业博洽会筹备工作的领导,省里将成立由省领导为主任,武汉市和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武汉国际文化产业博洽会组委会(具体名单另发),具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武汉市委宣传部、武汉市文化局承担。各市州、省直各相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和专门部门负责招商和展览工作,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文化产业招商的实施方案。广电、出版、商务、贸促会、商会、对外文化交流协会、报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参与、支持这次博洽会和文化产业招商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文化产业招商项目规划和项目展示

  项目招商、展示是这次文化产业博洽会的核心和关键。各地、各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切实可行的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招商项目规划,重点规划好一批有望签约的招商项目,设计好招商项目书,抓紧时间与有关投资合作方进行项目洽谈,力争签订一批合同项目、达成一批合作意向,确保这次博洽会取得实质性效果。各市州、省直各有关部门面上的招商项目准备工作分三步进行:今年6月10日前,拿出一批骨干招商项目,参加6月下旬省政府组织的赴香港招商活动;6月底,拿出充实完善后的招商项目规划 ,参加7月中旬组织的赴浙江招商宣传活动;7月底,拿出最后的招商项目规划,报博洽会组委会办公室汇总编制项目册,参加博洽会。各市州、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组成参展团,围绕本地、本部门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基础条件、产业成果和优势项目,精心设计、制作好本地区、本部门文化产业和部分经营性公益文化事业的形象展示项目和展馆、展板。展示要重点突出招商项目,力求做到内容翔实丰富、形式新颖活泼、展示手段先进,多方面、多角度地展示本地、本部门发展文化产业的成果和优势。具体展览方案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营造开展文化产业招商浓厚氛围

  为宣传好这次文化产业招商活动,博洽会组委会将制定总体宣传方案,省直各新闻单位都要制定相应的宣传报道计划,从6月份开始,陆续推出文化产业招商专题专栏,在有关网站设置专门的文化产业博洽会网页和网上招商展会专栏、项目推介专栏和湖北文化形象宣传专栏,对外宣传首届武汉国际文化产业博洽会的宗旨、内容,宣传湖北良好的文化基础、文化环境和文化优势,推介文化产业招商的重点项目。各市州、省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拿出宣传报道计划,与相关媒体密切配合,做好文化产业招商宣传和文化形象宣传。为确保这次文化产业博洽会的成功举办,组委会拟定于近期召开武汉国际文化产业博洽会动员大会和新闻发布会,请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届时将本地、本部门重点项目准备情况及参与展览的初步打算,形成文字材料带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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