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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关于实施武汉市技术标准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04]112 号

颁布时间:2004-06-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关于实施武汉市技术标准战略的若干意见》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十日

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关于实施武汉市技术标准战略的若干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适应我国加入 W TO 后经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加快建立既符合 W TO 规则,又能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减少因技术标准落后而遭遇的贸易壁垒,提高我市产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现就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 以科技为先导,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推动和中介联动,提高我市技术标准的整体水平和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重点围绕武汉现代制造业,加强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实施,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探索技术标准宣传贯彻和研制的创新机制,完善技术标准的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提高我市技术标准科研、推广、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全社会参与意识,推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实现我市企业及产品与国际市场接轨,掌握先进技术和经济竞争的主动权。到 2010 年,力争使技术标准成为我市经济、贸易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主要目标:根据我市现代制造业的产业特色,围绕重点产业化领域,重点建设光电子信息产业和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创建 5 个区域性并具有产业特色的技术标准示范基地,创建 8―10 家标准化示范企业,培育一批能将标准化与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有机融合的骨干企业。

  着眼于产业发展需求和技术标准先进性、战略性、前瞻性,引导、鼓励企业组建行业技术联盟,依托行业协会,研制出 2―3 项有望带动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科技含量高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标准,8―10 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形成标准研制与行业发展良性互动的关系。

  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规模化经营水平的“ 武汉制造”品牌产品和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名牌企业;全市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率达到 85% 以上;80% 以上的工业企业建立企业标准化体系,并经过自我评价或社会确认。

  建成市技术标准信息网,构建 W TO 信息服务网络和服务平台,建立贸易技术壁垒动态预警数据库,基本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贸易技术壁垒预警体系。

  大力发展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集合武汉地区智力资源,形成专业门类齐全,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队伍和华中地区最大的标准化中介咨询服务体系,重点培养一批懂外语、懂技术、懂市场的复合型国际标准化人才,企业标准化人员的继续教育率达到 90% 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国家、国际标准化总体发展的动态研究,制定、完善有关技术标准法规、规章,尽快建立既符合 W TO 规则,又能保护国家利益、促进我市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

  (二)探索建立“政府指导、企业主体、中介参与”的新型技术标准运行机制,提高全市技术标准意识。各级科技、质监部门要把技术标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之切实成为联系政府与企业的纽带和桥梁,积极鼓励、分类指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使采用这些标准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并在社会各领域形成关注技术标准,重视技术标准研制、推广和应用的良好氛围,提高全市技术标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开展技术标准试点,设立一批技术标准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推进全市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结合我市的产业优势,重点建设一批具有我市产业特色的技术标准示范基地。重点支持具有一定生产优势、技术优势的企业和科研院所作为技术标准试点企业,建设形成集标准研制与推广应用于一体的国内企业,发挥其对本行业技术标准实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要选择一批制造业骨干企业作为试点,打造“ 武汉制造”的整体品牌形象。

  (四)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的技术标准服务支撑体系。要积极鼓励、引导相关科研院所转制成为技术标准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鼓励与技术标准相关的标准研制、检疫检测、计量、认证认可等机构的发展。各级科技、质监部门应大力推动技术标准中介机构的发展,积极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标准服务,共同构建技术标准中介服务体系。

  (五)建立网络化、市场化的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标准化专业人才。建立技术标准人才培训、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加大对技术标准后备人才、在职人才的培养和培训,特别要抓紧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标准规则、业务强、外语好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一支具有开拓精神、熟悉市场经济规则、懂业务、会管理的技术标准研制和管理队伍。

  (六)加强技术标准情报服务体系的公共平台和网络化建设。要积极实现与国家级技术标准信息系统的联网,开发建设各类标准数据库,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服务网站,使企业能够迅速准确地查询、了解国际国内最新的技术标准。

  (七)建立贸易技术壁垒预警机制。以解决关键技术性贸易措施为出发点,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针对我市进出口贸易的迫切需求,建立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等保障体系,扩大对外出口,促进对外贸易。

  (八)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定的相关活动,进一步扩大技术标准的国际间、区域性交流与合作。鼓励我市企业和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研制和国际交流活动,通过参加国家、国际标准的修订及起草工作,力争将我市优势产业相关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和市科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建立技术标准通报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和进出口安全等制度;充分调动各级科技和质监部门、企业及中介机构等的积极性,联合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

  (二)强化科技研究开发对标准的支撑作用,把技术标准工作真正融入到科技计划、质监工作和相关科技工作中。科技、经济管理部门对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所形成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项目,在计划安排和经费投入上要予以倾斜,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在科技部门的国家级和市级科技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认定、科技进步奖申报等科技立项和科技成果管理项目中,增加对项目配套的技术标准采用情况、企业技术标准投入和标准化人才等方面的指标要求;根据国家发布的重点领域技术标准研究指南,指导我市企业积极参与相关科技计划及专项的技术标准研制工作。

  (三)将培养技术标准专业人才、国际化人才纳入全市人才战略进行规划。各行业协会、标准化协会要将培养技术标准人才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通过“引进急需的、培养拔尖的、用好现在的、挖掘潜在的”方式,充实标准化技术人才队伍,提升全体技术人员标准化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能力;尝试在有一定基础的高校建立标准化学科体系,探索本地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开办 MOT(技术管理)教育,为我市培养高层次的标准化技术人才;政府和企业要创造条件,鼓励标准化技术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对长期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企业和个人,可简化其在国际交流过程中的有关审批手续,并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四)建立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导向。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引导、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促进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可参照专利的有关规定享受专利发明成果的待遇,可以成为技术标准的专利要及时进行技术标准的转化;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或项目;加强对企业进口设备、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其标准水平不得低于国际先进标准,否则,项目不予审批,设备不得引进;建立市级技术标准奖励制度,将标准化推进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在技术标准的研制、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五)大力培育企业成为技术标准研制和实施的主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启动并加大企业技术标准试点示范工作;鼓励企业实施超前性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对国家重点支持的先进技术标准研制项目,要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相关知识产权可归企业所有;鼓励企业按照自主、自愿方式组建各种形式的技术标准企业联盟,并进一步引导形成若干技术标准产业联盟;在技术标准研制中条件成熟的企业,将在资金、标准转化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培育和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标准研制和实施的主体。

  (六)完善相关措施,设置技术标准“绿色通道”。凡是对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规范市场秩序有利,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研制的技术标准,可申请进入“ 绿色通道”,以便简化程序,减少中间环节,解决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发布之间脱节等问题,缩短技术标准制修订时间,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速度。同时,积极为企业进入国家技术标准“快速通道”创造必要条件。

  (七)加大对技术标准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新闻媒体要把技术标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对技术标准的普及与宣传力度。加强在标准研制、标准转化以及企业自觉采用国际标准等方面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扩大技术标准的普及与宣传面;组织利用好“ 科普、科技周”、“ 世界标准日”等活动,通过组织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技术标准普及与宣传的档次和影响力。积极宣传采用标准的企业典型,形成广泛认知和选择、使用采标产品的社会氛围,鼓励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促进我市重点行业产品标准水平、质量水平的提高,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予批转。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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