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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属交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 [2004] 90号

颁布时间:2004-08-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市属交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黄冈市市属交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黄办发[2003]14号),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调整

  将黄冈市公路管理局所属的公路车辆通行费东门收费站、公路规划勘测设计院、路桥工程处成建制改为企业。

  二、非省拨经费单位“三定”

  包括仍按黄机编[20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的鄂黄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在内,4个非省拨经费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额164名,其经费渠道按市财政局黄财函[2004]14号界定的口径执行。

  (一)鄂黄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及所属单位

  鄂黄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加挂“鄂黄长江公路大桥开发总公司”的牌子)。仍为相当于县(处)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仍负责鄂黄长江公路大桥范围内的路政、安全、广告、大桥及附属设施养护、费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大桥公园、大桥产业开发的管理。

  2、内设机构。该局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审计科、工程养护稽查科、计划经营开发科5个科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局事业编制仍为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领导职数11名。鄂黄长江公路大桥养护管理处、鄂黄长江公路大桥路政安全管理处、鄂黄长江公路大桥公园管理处、鄂黄长江公路大桥收费站,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领导职数各2名。黄冈市汽车渡口管理处,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其人员员额和领导职数待定。

  (二)黄冈市港航管理局及所属单位

  黄冈市港航管理局(黄冈市地方海事局)。仍为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本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港口、航道的规划、建设、保护和水路运政管理、安全监督、船舶检验、规费征收与稽查及其它有关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航运、航政、航道和港口,指导县级海事及港航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

  2、内设机构。该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审计科、计财科、运输科(加挂“科技科”的牌子)、港航科、航政安全科、船检科、监督管理科9个科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局事业编制6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领导职数9名。

  黄冈市港航工程处,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领导职数2名。

  (三)黄冈交通学校(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工程系)。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从事交通运输、交通建设、交通管理、汽车维修与驾驶、工程机械、电工电子、物流管理、计算机及应用等学科的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和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校教学和管理人员事业编制67名,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四)黄冈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受本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全市公路、水运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标准、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工程质量及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鉴定和验收工作,依法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站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

  三、省拨经费单位“三定”

  (一)黄冈市公路管理局。仍为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本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路政管理、收费公路管理和公路行业信息管理,指导和管理县级公路段的业务工作。

  2、内设机构。该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工程技术科、养护科、财务审计科、通行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路政科(加挂“黄冈市路政支队”的牌子)、计划统计科8个科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局人员编制由省业务主管部门核定。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领导职数8名。

  (二)黄冈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及所属单位。

  黄冈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仍为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本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全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管理和车辆购置附加税代征工作,指导和管理县级公路规费征稽机构的业务工作。

  2、内设机构。该处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费收科、车购税科、稽查科、审计科、财务科、法制科8个科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处人员编制由省业务主管部门核定。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层领导职数8名。黄冈市黄州公路规费征收稽查所,仍为相当 于科级事业机构,人员编制由省业务主管部门核定,领导职数3名。

  (三)黄冈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及所属单位。

  黄冈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仍为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本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及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机动车维修与检测的管理,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道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稽查和管理,道路运输管理的监督检查和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考试和管理;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和驾驶、装卸、押运人员以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实施资质管理;指导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城市客运出租小汽车管理问题,按市政府裁定意见执行。

  2、内设机构。该处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政策法规科、运输管理科、技术综合科、驾驶员培训管理科、基建与审计科、稽查科、安全科10个科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处事业编制5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层领导职数10名。

  黄冈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仍为相当于副科级事业机构,领导职数1名。

  今后,以上3个省拨经费单位人员编制的使用,须先报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然后按程序办理人员编制手续。

  上述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执行。

  上述事业单位,涉及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及其领导职数设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人员员额核定的,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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