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办发[2005]3号
颁布时间:2005-03-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2005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在2005年继续为民办8件实事,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实际行动,是向全省人民作出的一项郑重承诺,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完成8件实事。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3月28日
2005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2005年继续为人民群众办8件实事。为确保8件实事全面完成,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8件实事
一是积极扩大城乡就业。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7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70万人。
二是继续抓好农村公路通达和洞庭湖区畅通工程建设。新建与改造县及县乡公路1502公里,建成通村公路4300公里。洞庭湖区桥梁建成1座,开工建设2座。
三是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0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0万人,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5万人。财政预算安排“低保”资金比上年增长15%。
四是加快农村沼气池建设。新建农村沼气池12万口。
五是抓紧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改造农村中小学校危房面积192.6万平方米。
六是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600所。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10万人。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七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40%、37%和27%,新建城镇经济适用房100万平方米。
八是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扩、改、建乡镇敬老院300所,新增集中供养“五保户”1万人。
二、责任体系
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承担工作责任。
(一)省政府负责全省8件实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省直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
1.责任主体: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农办、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水利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扶贫办、省公安厅、省环保局等19个单位分别为主要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
2.工作责任:
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
(2)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报告工作情况。
(3)建立协调责任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4)建立督查责任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5)省直责任单位要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市州,并明确责任。
(三)市州、县市区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
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直责任单位所分解下达的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并参照省直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建立责任体系。
三、指标体系
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应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一)省考核指标。
对省直19个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将8件实事的主要内容分解成25项工作目标,并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由省统计局商有关单位制定。省直19个责任单位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由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提供,由省统计局评估、认定。
对市州政府的考核指标,由省直19个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并分解落实到市州。市州政府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分别由省直19个责任单位评估、认定。
(二)市州、县市区考核指标。
市州、县市区政府参照省考核指标制定。
四、考核体系
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应制定考核体系。
(一)省考核体系。
1.考核机构:由省8件实事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办公室由省人事厅牵头,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等为成员单位。
2.考核对象:省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省直19个责任单位和14个市州政府。
3.考核方法:对省直19个责任单位采取月调度、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由省直19个责任单位每月进行调度,每季进行自评,半年由省考核办公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考核办公室综合考核评定。
对14个市州政府采取逐月报告、按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市州每月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报相关省直责任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评;半年由省直责任单位分别对市州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省考核办公室,由省考核办公室综合考核评定。
4.考核结果:各级政府各责任单位各责任人员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所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的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省政府领导按有关规定考核评定。
省直19个责任单位和14个市州政府凡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岗,事迹突出的还可记功;单位和市州政府(班子成员)年度公务员考核优岗指标比例提高到20%,给予单位和市州政府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凡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评定为不称职,并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单位和市州政府(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不得超过10%,对单位和市州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由省考核办公室落实省直19个责任单位和14个市州政府考核结果的兑现工作,并对2004和2005两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二)市州、县市区考核体系。
市州、县市区政府参照省考核体系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为民办实事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具体体现。8件实事是当前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件件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关。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加强组织领导。办好8件实事是今年全省工作的重点,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由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伯华,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于幼军,省政府秘书长袁建尧全面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由于幼军同志负责,省直主要责任单位的分管副省长为具体负责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把办好8件实事作为维护、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办好8件实事,带动全省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精心组织实施。8件实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完成8件实事任务非常艰巨。要坚持分级负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确保完成。省直19个责任单位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分解目标任务,认真抓落实。没有具体承担8件实事责任的其他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为8件实事的实施开辟“绿色通道”。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群众纪律,决不允许借办实事之名向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四)狠抓督促检查。省政府将在6月和12月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听取8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汇报,并派出督查组检查、验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统一的督促检查制度,提高督查督办效率,避免重复、多头检查,降低行政成本,减轻基层负担。第四季度,省里将组织新闻媒体督促报道。各级人大、政协要建言献策,加强监督。各级纪
附:2005年8件实事省直责任单位和考核指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