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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门政办发[2004]40号

颁布时间:2004-05-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要求,经2004年5月17日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活动。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学习《纲要》的重大指导意义,把学好《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组织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认真研读《纲要》,掌握《纲要》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同时,要把学习《纲要》与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学好《宪法》中关于保护人权和私有财产的内容,切实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学习《纲要》要与推行和完善全程办事代理制结合起来。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建立和完善全程办事代理制有效形式的基础上,把全程办事代理制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权力使用等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推进政府行政管理方式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三、学习《纲要》要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起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有关职能和权限,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强和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把政府工作重心转到制定标准和规则、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上来。

  四、学习《纲要》要与推进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各单位要深入贯彻执行北京市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不断增强政府政务信息的透明度。要切实规范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决策、执行层面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更大领域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

  五、学习《纲要》要与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结合起来。严格的决策程序和公开透明的决策方式是政务公开深层次的要求。各委、办、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制定严格而规范的决策程序,加大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力度,实现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六、学习《纲要》,落实《纲要》精神,要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有新举措。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四个坚决纠正”,加大“四项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针对多年遗留的问题,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解决重大社会矛盾的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和各类安全事故。

  七、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区监察局、人事局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包括全程办事代理制、政务公开、“八个不损害”等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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