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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外经贸委关于转发《市经委开展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公告》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2-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计委等十个国务院部委办局《关于印发开展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计政策字[2002]1810号)、市计委等十个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计政策字[2002]2265号)的要求,市经委于2003年1月17日发布《市经委开展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公告》,决定将《关于执行〈北京市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经审字[1996]236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3年2月9日

  附:市经委开展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公告

  2003年1月17日

  根据国家计委等十个国务院部委办局《关于印发开展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计政策字[2002]1810号)、市计委等十个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计政策字[2002]2265号)的要求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从2002年11月上旬至2003年1月中旬,我委开展了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过研究,决定将《关于执行〈北京市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经审字[1996]236号)从即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200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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