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2002]25号
颁布时间:2002-04-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办发[2001]22号)精神,省有关部门对1978年以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其中289件予以废止,现予公布(目录附后)。
附件:1.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文件目录(略)
2.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