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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池政[2005]41号

颁布时间:2005-07-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池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八日池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编制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池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统筹,推动改革创新,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建立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培养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更好地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设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民增收服务,适应池州市经济建设的需要。

  二、编制原则

  1、适度超前原则。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事业,职业教育与经济和产业关系最为密切。职业教育要适度超前,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要加强同企业的联系,了解企业的需求,预测地方产业结构调整趋势,提前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升级做好产业工人准备,要适度超前发展职业教育,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2、统筹原则。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统筹,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对城乡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引导职业教育资源向优势学校集中;加强对职业教育专业统筹,形成全市专业建设一盘棋。通过统筹整合,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全面提升。

  3、创新原则。大力推进体制与机制创新,支持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职业教育,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大力推进教学创新,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通过改革创新,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

  4、市场导向原则。市场需求是职业教育生命力所在,职业教育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市场需要什么专业人才,学校就办什么专业,职业学校要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需求,根据市场和企业的人才供需情况,通过专业控制,强化技能培训,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人才。

  5、校企合作原则。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产前紧密结合机制。职业学校与企业要加强在专业建设、师资与技术、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合作。职业学校要为企业输送高素质的毕业生,并为企业培训职工。企业要为职工学校教学与实践教学提供服务。

  6、开放办学原则。职业学校要树立大职教观念,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在优化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同时,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企业职工、被征地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社区教育,为提高全民素质和技能水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服务。

  三、规划目标

  1、到2007年,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终身学习要求,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与普通教育相互渗透,初中高层次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实现办学体制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专业设置实用化,教育结构合理化,毕业生就业市场化,为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

  2、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由2004年的0.58万人增加到2007年1.3万人,年平均递增31%.农村适龄人口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达到85%,基本普及初中后职业教育,城市普及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

  3、到2007年,重点建设好10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此基础上,力争创建3所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和2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要达到2500人,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要达到2000人,其它学校招生规模要达到800人。

  4、以现有中等职业学校为依托,建设农业经济、加工制造、信息技术、建材化工和现代服务业等5大类市级人才培养基地和20个市级骨干示范专业,并力争建设10个省级示范专业。

  5、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农村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建起县、乡、村三级培训网,对未升入上级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和农民开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人次。城市各类职业教育机构每年除培训在职和下岗职工外,重点培训进城农民工,年培训6千人次以上。

  四、编制依据

  1、《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2、《安徽省“861”行动计划池州工程》

  3、《关于编制中等职业教育专项建设规划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5、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意见》

  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7、《安徽省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手册

  第二章 池州社会经济背景综述

  一、基本市情池州市位于中国安徽省西南部,北临浩荡长江,南接雄奇黄山,沿江近海,连贯东西,是长江经济带上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现辖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和九华山风景区,面积8271平方公里,总人口155万。

  二、地理区位池州地处长江中下游,位于安徽省“两山一湖”(黄山、九华山、太平湖)旅游经济区的北部,拥有国家“十五”对外开放口岸,紧临我国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周边有苏、浙、鲁等沿海发达省份,是东西结合部的“阳光地带”,是最先迎接长江三角洲产业转移的省份,预计未来是接受沪、苏、浙产业转移最多的省份。

  三、产业发展方向

  1、产业发展方向池州市是农业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和生态资源丰富并将接受沪、苏、浙产业转移的地区。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池州市域城镇体系乃至中心城市总体框架的产业发展目标的进一步明确,池州经济发展会保持稳定、高效的发展势头。近期经济发展速度会保持在11%左右,远期维持在10%左右,长远则维持9%左右。根据池州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方向,三次产业发展的主要方针是:稳定第一产业,壮大第二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

  2、产业发展目标根据池州市目前产业结构的特点和所处的发展阶段,池州今后应在强化传统支柱产业的同时,着力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和融入“长三角”的步伐,发展符合当地条件和现代社会要求的产业。打好“生态、九华、长江”三张牌,构建沿江基础产业、沿线非金属新材料两大产业带,培育绿色食品加工、轻工造纸、纺织服装玩具、机械仪表等重点产业,强化产业集聚,构筑发展平台,壮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努力赶上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第三章 池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一、池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分布情况根据市县教育部门的统计资料,我市现有中等职业教育机构9所,分别是池州市职业学校、贵池区马衙职业高中、贵池区梅街职业中学、贵池区乌沙职业中学、东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东至县技工学校、东至县官港职业高中、青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石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分布在池州市城区、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具体位置可参照《池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分布图》。

  以上学校校园占地面积共计775.03亩,建筑面积109788.5平方米,在校学生11738人,学校现已开设机电、建筑、餐饮、服装、电子技术、养殖、种植、旅游、财会等二十四个专业。相关配套的实训设备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学习的平台,职业学校从开办以来,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实用型人才。

  二、在近年技术工人短缺的就业形势下,我市职业教育基本上实现有效供给。

  上个世纪末,由于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和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下岗人员增多,社会有效就业岗位减少,就业压力增大,形成重学历教育的普遍认识,这也是劳动力市场供需调节的结果,但随着近年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科技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呈现出日益强劲的势头,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监测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表明,目前我国不仅缺乏技能劳动者,而且测算到“十五”末,我国技能劳动者的需求量将增长20%-25%.在这种就业形势下,我市中职毕业生实现有效供给也是一种正常现象。

  三、在开展以学历为主的教育,也在积极进行农民工培训和再就业培训。

  第四章 池州市中等职业教育问题

  一、我市职业教育机构整体服务规模不足。

  池州市撤地建市以来,教育事业在结构调整中稳步发展,但仍然存在职业教育服务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局面。2004年,初中后职业教育入学率为29.4%,仅为普通高中招生人数的52.6%,与教育部《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意见》中“以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入学率,逐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高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的要求”存在差距。

  2000年—2004年普高职教招生对比表(略)

  二、受办学体制等因素的限制,职业教育资源未能充分发挥和利用,形成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教育对象的思维定势。

  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场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一个产品生产者它应该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二是作为一种“服务机构”应满足服务对象的各种要求,前者已在职业学校引起了重视,努力随社会需求的变化在变化。后者由于学校的办学体制制约和办学思路局限,在对在职、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以及回流(就业后技能提高)教育上,未能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资源,不如社会办学机构积极和有效,多数精力用在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招生和学历教育上,形成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教育对象的思维定势,一旦应届初中生生源萎缩,就误以为自己也完成了历史使命。

  我市职业教育资源未能从大局出发统筹规划,实现资源整合,从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专业化系数,把示范专业的建设与当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实现职业教育专业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淡化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提高专业教育资源的整体效益。

  根据各校的专业化系数(专业化系数定义:将各学校各个专业的学生/各学校在校人数),我们发现多数学校在专业设置和专业规模上未能实现示范专业和优势集中,专业化系数大于0.4的只有6%,专业化系数大于0.3的只有9%,专业化系数大于0.2的有29.6%,专业化系数大于0.1的有72%,因此我们有必要站在池州市全局上,实行统筹规划。

  三、经费投入渠道不畅,办学条件相对滞后,硬件设施明显滞后于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我市是古老又年轻的城市,建国后,历经二撤三建,延误了发展的时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我市今年1—8月《财政支出简报》中指出:尽管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增幅一直位于全省前列,但从总量上看,我市财政收入规模依然很小,名列全省末位。有限的财力与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日益扩大的支出需求之间矛盾不断加剧,财政支出压力十分沉重,用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十分有限。另外,一部分学生交不足学费,也使职业教育经费来源受减。以上这些导致目前职业学校都面临着校舍陈旧、实训基地不足、实训设备缺少和陈旧无力更新等问题。其中农村职业学校尤甚,局部造成了现有师资人心不稳的不良反应。

  四、职业教育尚未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的良好环境。

  思想认识不足,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上重视普通教育、学历教育,轻视职业教育的情况较为普遍。

  五、中职学校课程内容陈旧,教学方法落后,缺乏质量效益。

  从理论上来讲,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应该比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人更容易就业,教育收益更高。然而,通过现实来看,区别不大。这里既有中职生源质量差的原因,也有中职学校课程内容陈旧,教学方法落后的原因,以至无论高中教育还是职业教育,都难以满足当前行业用人质量规格和个人就业需求,表明中职教育的操作没有随生存环境和社会背景的变化而变化,致使自己偏离了中职教育必须适应社会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求的基本性质。

  第五章 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思路

  一、政府制定相应政策,支持和引导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使发展职业教育有章可循。要调整和完善用工制度和方法,使职教学生就业不再难上加难;要调整分配政策,使职教毕业生的收入与其技能和劳动投入相适应。

  二、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观念上的转变。

  以报纸、电视媒体为介,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正面宣传,并适当控制普通高中的扩招规模,改变整个社会重学历轻技能教育的错误认识;要从一次性、终端性的就业教育向终身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开发教育转变,就业教育并非教育的终点。

  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要从学历教育为主向岗前培训、职业资格证书、转岗培训、岗后继续教育、老年教育等全方位转变。

  四、职业教育专业的设置、课程安排、技能的培训,要与市场经济紧密连接。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专业调谐、教学计划和课程改革。

  五、有步骤、有计划地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服务规模。我市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大市,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虽然产业结构调整导致一些传统的劳动“消亡”,产生大量富余劳动力。但从另一侧面说明,社会培训任务十分巨大,要治本,就必须加大职业培训,这是历史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六、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淡化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提高专业教育资源的整体效益,从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专业化系数,把示范专业的建设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

  各校专业设置统筹规划(略)

  第六章 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目标针对当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用4年的时间,利用政府引导资金,加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建设,形成一批设施、设备条件基本满足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和基本满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求的职业教育的基地。

  二、建设任务

  1、整合资源,形成规模。

  进一步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加大改扩建和布局结构调整力度,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形成规模,加快发展,加强骨干示范学校建设,逐步形成以骨干学校为核心,多种类型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蓬勃发展的职业教育新格局。到2007年,国家级重点学校招生规模要达到2500人,省级示范学校招生规模要达到2000人,其它学校招生规模要达到800人。

  2、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职业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建立和完善在市政府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市政府建立教育、劳动保障、计划、财政、人事、经贸、农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市劳动保障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要进一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坚持示范职业教育以政府举办为主,积极发展行业职业教育,发挥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鼓励发展民办职业教育,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到2007年,集中力量办好2所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3所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举办1-2所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3、适应产业需求,调整专业结构。

  适应调整、改造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需要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加大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增设急需专业,调整服务方向,拓宽服务领域。及时开发新兴专业,改造传统专业,淘汰过时专业,调整重复分散专业和与办学条件不配套的专业,努力建设一批专业服务面广、新知识和新技术含量高、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和骨干专业,设置并发展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专业和面向现代服务业的专业,设置并发展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需要的专业,发展培养适应农业结构调整中种植、养殖、精品农业、加工农业需要的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专业。按规划,我市在初步建成生态、旅游、经济“三个强市”的同时,将加快构建沿江基础产业带(能源基地、建材基地、有色金属加工基地、硝基化工基地)和沿线非金属材料产业带;培育安全食品、轻工造纸、纺织服装玩具、机械仪表、旅游文化五大产业,建设农业保障、城镇建设、交通网络、生态建设、公共服务、人力开发六大工程。为此,要以现有9所中等职业学校为依托,重点建设农业经济、加工制造、信息技术、建材化工、公共服务5大类中级实用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重点建设种植、养殖、园艺、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模具设计与制造、化学工艺、工业分析与检验、纺织技术、建筑工程材料、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及应用、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护理、农副产品加工等20个市级骨干专业。到2007年,重点建设2个国家级骨干示范专业和10个省级示范专业,使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骨干专业、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

  4、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通过办学模式、教学模式、教学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培养高质量人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改革办学模式,形成社会需要为导向,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校企合作办学的体制和机制。职业学校要同企事业单位实行更深层次的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在人才培养模式、师资培训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开展职业培训等方面有实质成效,真正实现社会化办学。

  改革教学模式,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要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身心健康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生产、服务第一线急需的,具有专业技能、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要更新教学内容,增强专业适应性,切实做到社会需要什么专业就设置什么专业,市场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灵活设置专业及培训项目,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积极开发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化服务业的专业。要改进教学方法,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需要,实行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要加强实践环节,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实践教学。

  创造新机制,提高农村初中毕业生和农民的科学文化技术素质。根据我市农村实际情况,要加强“准”农民的培训工作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要以农村初中为载体,探索实行“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的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建设县、乡、村三级培训网络,构建完善的服务“三农”体系。切实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按照“农业出题目,科技列项目,教育搞培训,农科教结合出成果”的思路,建立乡(镇)农村科技示范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每所农村职中都要建立至少一个学农科研基地,占地不低于30亩。到2007年,全市对未升入上一级学校学习的初中毕业生的职业教育培训面达到90%以上,使其在就业前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术和进城务工所需的技能。

  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制度,使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接受必要的职业训练。积极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成立职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动态的用人单位信息库,建立和完善与用人单位合作的办学机制,实行“定单培养”和“定单培训”,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供需合作关系,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5、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后劲。

  目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还存在数量不足、学历达标率偏低、职称结构不合理、所学非所教、实践技能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积极鼓励教师在职攻读相关专业学位和参加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上挂、横联、内提、外引”等途径,建设一支知识结构合理、思想观念更新、工作作风扎实、整体素质过硬的“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上挂”即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和教育科研机构挂钩,选送教师进修或接受培训:“横联”即与企业、行业联合,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内提”即对现任教师进行校内培训提高:“外引”即向国内外招聘引进优秀人才。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到2007年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要达到85%,高级职称要达到25%以上,“双师型”教师要达到30%以上。

  6、改善实践教学条件,为学生提高就业能力奠定基础。

  办学条件差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滞后是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各级政府和职业学校都要加强先进教学设施、设备的投资,集中财力、物力建设好与专业教学相适应的实验室和实习车间,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实力。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主体专业实验开出率要力争达到95%以上,省级示范职业学校要达到90%,合格职业学校要达到85%.切实改善职业学校的实践教学条件,重点培养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质量,为池州经济振兴培养合格人才。从2004年起,依托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和企业单位建设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面向职业学校、企业及社会提供实训服务。到2007年,在全市建成高标准的农业经济、加工制造、信息技术、建材化工、公共服务五大类由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多元投资、以公益性为主的现代化、开放式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个别投资数额大、技术复杂的专业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协调有条件的企业和学校,建立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效益。

  7、加强再就业培训工作,促进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

  充分利用现有职业学校的教育资源,开展企业职工的技术培训、转岗培训、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县级职教中心要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在岗职工业务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任务。各地要实施“百、千、万”工程和开展好“科技之冬”活动,为农村培养培训百名农业技术员和经纪人,千名村级后备干部、万名科技致富带头人。全市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人次以上。城市职业学校要重点完成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以及进城农民工的技术培训等任务。

  8、发展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社会形成。职业学校要为建设“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9、增加资金投入,确保职业教育振兴计划的顺利实施。市县两级政府要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年增长,确保职业学校公办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市县两级财政与国家和省专项的配套经费及时到位,确保每年不低于20%的教育费附加用于中等职业教育。

  10、加强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积极发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开发职业教育资源库和多媒体教学软件,为职业学校和学生发展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全市职业学校要在2007年前全面完成校园网建设任务,有条件的学校创办先进的网络教学环境。加强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培训,到2007年,80%以上教师要能够使用多媒体教学软件进行教学,并能制作较高质量的课件。

  11、支持1-2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

  12、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

  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依照我国法律和办学资格要求,与我市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举办高中等职业学校。支持现有中等职业学校同国外职业培训机构建立联系,互派教师进修或共同培养学生。创造条件,引用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及教材等,逐步开展双语教学试验工作。

  第七章 建设方案

  根据池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结合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特点,参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按照添平补齐的原则,拟定如下建设方案,分步实施。(略)

  第八章 保障措施

  思想保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教育局和市劳动局配合,组织市内职业教育机构参与本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统一思想,增强认识,做到规划方案既切合实际,又深得人心。

  规划保障: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牵头,以本专项规划作为指导性文件下发给各项目单位,并从池州市的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实现池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统筹规划,作为池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编制依据,列入池州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明确责任:督促检查各项目单位发展规划的制订或修编工作,以及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具体时间表。

  资金引导:各级政府根据规划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要积极运用金融、税收、社会捐助等手段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市人民银行应协调各专业银行,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贴息和低息贷款帮助学校加进行建设,确保办学经费有效运行。

  环境治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切实控制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规模,对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三限”,加大对中职招生环境的治理工作。

  第九章 重点项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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