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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残联关于2003年度全州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03]24号

颁布时间:2003-04-14 15:45:59.000 发文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州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和教育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残联《关于2003年度全州“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2003年度全州“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实施方案州残疾人联合会
(二○○三年四月一日)

  为进一步做好全州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和教育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2]51号)精神,我州从2003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以助听、助行、助学为主要内容的“互助关爱助残工程”。为做好2003年全州“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新形势和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对康复服务和教育的迫切需求,以助视、助听、助行、助学为主要内容,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和教育。

  二、主要任务

  实施“视觉第一光明扶贫行动”,使5045名贫困白内障盲人重见光明,其中2003年度1009名;实施“小喇叭聋儿助听行动”,使250名贫困聋儿接受康复训练,其中2003年度50名;实施“帮你站起来助行行动”,使350名贫困肢残者恢复功能,参与社会生活,其中2003年度70名;实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使155名家庭贫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2003年度31名。

  三、经费安排

  (一)经费来源:一是各级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康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残疾人特殊教育经费予以倾斜;二是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定向捐助;三是从我州开展的“慈善救助双日捐”资金中安排一部分;四是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扶持残疾人特殊教育;五是积极争取国际援助。

  (二)受助对象:全州贫困白内障盲人,患有听力障碍、但智力正常的学龄前儿童和肢体残疾人,因家庭贫困长时间不能实施复明手术、不能进入语训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已在语训机构但因贫困不能继续接受康复训练、不能安装假肢者和矫型器者,农村贫困线(年人均收入825元)以下、城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义务教育年龄段的残疾儿童少年(已得到“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其他方式救助的残疾儿童除外)。

  (三)经费投入:救助未入学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共需补贴经费628585元,其中,州投入(财政补贴和社会捐助)260150元,县(市)投入(财政补贴和社会捐助)368435元。补贴经费要坚持分级负责,二级匹配,专款专用,受益于贫困残疾人的原则。各县(市)要根据受助对象家庭贫困程度及康复的实际需要及财力情况确定具体补贴标准,不足部分由残疾人自筹。

  (四)经费管理:“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定向募捐资金和“慈善救助双日捐”中支持的资金由残联具体操作。所得捐款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并建立严格的审批、管理和使用制度,定期向政府报告和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完成宣传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议,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各项工作。形成专项宣传资料,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宣传。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至11月)。具体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开展定向募捐活动。充分开展“爱耳日”、“爱眼日”、“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形成扶残助残热潮,把“四助”工作落到实处。

  (三)检查考核阶段(12月)。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制,认真进行检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政府残工委各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各负其责;残联要做好综合协调和调查统计等项工作,及时向政府报告主要工作情况和向各相关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互助关爱助残工程”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二)确定受助对象。各县(市)要集中时间,组织专人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受助者数据库,并于2003年4月30日前将调查情况上报州残联。

  (三)做好统计汇总。各县(市)要及时做好统计报表工作,要在每年12月1日前将“互助关爱助残工程”总结和受助者名单及汇总表一并上报州残联。

  附件1:州“互助关爱助残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隋清江 州人民政府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张永龙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景峰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寿峰 州残联理事长

  成 员:张明锡 州民政局副局长

  李长生 州财政局副局长

  金明吉 州教育局副局长

  陈 彪 州卫生局副局长

  金莲姬 州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金莲姬(兼)

  成 员:郎丽霞 州残联教育就业部部长

  徐亚琴 州残联康复部部长

  权正三 州残联组宣部部长

  曾晓光 州残工委秘书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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