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1999]2号
颁布时间:1999-02-12 13:59:33.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决议(47/5号),确定1999年为国际老年人年,这是本世纪末国际老龄领域的一件大事。我省老龄化程度高,发展速度快,积极做好国际老年人工作,开展有关活动,体现党和政府对老龄事业和老年人的关怀,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传统美德,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省政府同意省老龄委、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意见
(省老龄委 省民政厅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1992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老龄问题特别全会,通过了《世界老龄问题宣言》( 47/5号),确定1999年为国际老年人年。这是本世纪末一次世界性的重大活动,也是国际老龄领域的一件大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1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国际老年人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是世界老年人口大国。我省是全国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的少数省份之一,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62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以上。因此,各地、各部门要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支持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要利用国际老年人年,开展宣传活动,唤起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重视,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进一步推动我省老龄事业的发展。
二、明确国际老年人年活动的主题,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联合国确定国际老年人年的主题是“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各地、各部门要围绕这个主题,把开展国际老年人年的活动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务使这项活动取得成效。要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老龄群众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方面的作用,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三、国际老年人年活动安排
我省拟开展的主要活动有:
1、在适当时候召开“省直机关暨合肥市离退休老同志庆祝国际老年人年茶话会”。会议规模200—250人,邀请社会各界老年人代表参加。
2、筹备召开“安徽省庆祝国际老年人年大会”。请各市地老龄委(办)主任、省直有关厅局负责人及省直各界老年人参加,表彰1998年被国家批准的“三奖”(敬老好儿女金榜奖、老有所为奉献奖、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人员和单位。
3、在重阳节举办庆祝国际老年人年大型文艺晚会和“安徽省老有所为图片展”,并视情在省广播电台开通老年人咨询热线,在省电视台开辟老年人专题栏目。
4、争取早日出台《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安徽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5、倡导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国际老年人年每人为老年人做一件好事。其中拟统一安排省领导同志每人看望一个敬老院或老年公寓(托老所)或村老年协会。
各地要本着隆重、热烈、俭朴、求实的原则开展相应的活动,力戒形式主义;活动重点要放在基层,面向社会,面向广大老年人。要组织机关干部、青年志愿者队伍和大、中、小学的学生积极开展向老年人献爱心、送温暖、扶老助困活动;要大力宣传敬老、养老的好家庭和个人典型,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要积极发挥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优势,鼓励相对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