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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8-18 15:47:01.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财政厅

各省辖市和常熟市财政局:

  为鼓励包装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中央财政决定从2005年起安排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支持包装行业高新技术项目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等。为做好我省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0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各市收文后请及时通知有关企业按照财企107号文件精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05年8月25日前行文将项目材料上报省财政厅。

  二、各市要严格按照项目分配名额申报项目,具体为:苏州、无锡、常州每市2个,其他各市每市1个。

  三、今年是开展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第一年,各市在申报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联系电话:025-83633103.

  附件:财政部关于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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