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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三年建设状况评价调查工作通知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6]57号

颁布时间:2006-08-13 10:50:17.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卫生厅

有关市、县卫生局:

  为了解和掌握预防控制机构现状,准确评价三年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状况,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三年建设状况评价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6〕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调查工作意义重大,有关市、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正确认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统一组织安排,做好实施工作。要向同级人民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及时汇报该项工作,争取相关管理部门对此次调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明确本地区调查工作负责人和质量控制员,具体抓落实、检查,指导相关部门正确填写调查表。请各市于8月15日前将本市及县(区、市)调查工作负责人和调查工作质量控制员报我厅疾控处。

  二、逐级负责,落实任务。经过卫生部疾控局随机抽取,此次调查将涉及我省市级机构12家,县(区、市)级机构26家(详见附件3),面广量大,被调查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调查任务,进行具体分工,采取逐级负责的原则,将此次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统一标准,做好质控。各被调查地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统一认识、统一方法、统一步骤,严格把关,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可靠。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的调查情况进行复核。

  为使调查工作及时顺利进行,我厅疾控处将召开培训会议,请各市卫生局疾控处负责通知被调查市、县(区、市)调查工作负责人和质量控制人员,于8月16日上午12时前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基地(南京市江苏路172号)报到,并参加16日下午和17日的培训。具体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将在培训会议上下发,并可在我厅网站(www.jswst.gov.cn)下载。

  四、卫生部疾控局将为此项工作适当提供补助费用,为参加培训人员提供部分食宿费用。请各地合理安排人力、物力,确保调查任务如期完成,并于9月20日前将调查表报省疾控中心,纸质报表签字、盖章后传真025-83759377,电子文件传lyl@jscdc.cn.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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