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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政府贷款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9]34号

颁布时间:2009-06-05 11:42:27.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政府贷款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9〕2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六月五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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