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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系统再次申请洪灾救灾补助资金的请示

黑林呈[2013]137号

颁布时间:2013-08-19 13:44:02.000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局:

  今年6月未起,我省连续普降大雨,多地出现暴雨,给我省部分县(市、区)国有林场、苗圃等基层林业生产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尤其是6月30日至7月4日的强降雨,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等市县12小时降雨量在70毫米以上,进入8月以来,黑河地区连续遭遇强降雨袭击,全市平均降雨114毫米,降雨最大点的五大连池市小兴安乡,8月3日至4日24小时降雨量277.5毫米,导致黑龙江上游水位全面上涨,5日黑河段水位达到96.38米,超过警戒水位0.38米。同时,由于结雅河洪水汇入,历时长、水位高、来水量大,黑河爱辉、孙吴、逊克沿岸水位还将继续上涨,全面超过警戒水位。

  由于连日降雨引发洪水,很多林场道路、桥涵被冲毁,电力、饮水中断,苗木、贮木场被淹,木耳种植基地受淹,大量木耳段被水冲走,损失极为严重。我厅直属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被洪水冲走木耳段近1亿段,苗圃、贮木场进水被淹,部分木材被洪水冲走,由于排水不畅,大量待售木材浸泡在水中;一些林场职工的工资田受灾,部分绝产,居住在地势低洼的林场职工家中进水,房屋损坏。

  从6月末至今,初步统计,受大范围连续降雨影响,全省林业系统共造成灾害损失总额达9.54亿元,其中:食用菌(木耳)损失价值3.8亿元;道路损毁累计1058公里,桥涵170余座,堤坝30处,价值6500万元;供水、供电、供暖设施损毁750多处,价值3740万元;木材损失30000万元;倒塌损坏房屋600多间,损失2160万元;林下种植、养植业损失4000万元,种苗受灾面积600公顷,价值10000万元,其它损失1000万元。(关于今年我省7月受灾损失情况,曾以“黑林呈〔2013〕101号”文件向国家林业局报告过)。

  灾情发生后,我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迅速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广大林业干部深入一线,平稳有序开展灾民救助和恢复生产,多方自筹资金1200多万元,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由于我省地方林业系统基础设施薄弱,去冬今春雪灾尚有部分设施设备没有恢复,加之这次暴雨灾害,损失十分严重。鉴于我省地方财政和林业经济困难,特再次申请国家林业局帮助解决灾害补助资金16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地方林区受灾市、县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

  特此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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