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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3]43号

颁布时间:2013-08-12 11:33:30.000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3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12日

  2013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要求,省政府已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部署,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强化推进措施,为实现全省粮食生产“九连增”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持粮食生产的好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粮食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不动摇,深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稳定增长工程,以粮食主产市县为重点,以粮食高产创建为总抓手,立足于抗灾夺丰收,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指导服务、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考核奖励,千方百计地促进全省粮食稳定增产。

  (二)工作目标。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增加高产粮食作物面积。全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要继续稳定在2亿亩以上,其中玉米、水稻两大高产作物面积分别达到1亿亩和5800万亩以上,大豆面积调整到3000万亩以上,小麦面积稳定在500万亩,马铃薯种植面积增加到480万亩以上,确保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300亿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贡献。

  二、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

  (三)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积极引导农民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扩大玉米、水稻种植面积。重点在第四、五积温带的齐齐哈尔市克山、克东、拜泉、讷河,黑河市北安、嫩江、五大连池和农垦九三、北安管理局等地,加快“豆改玉”步伐,以高产的玉米替代低产的大豆,加快各种作物的合理轮作,挖掘粮食作物单产潜力。积极调整松花江沿岸种植结构,支持有提水条件的县(市、区)大力发展水稻种植;东部三江平原地区要发挥新建大型灌区作用,稳步扩大水稻种植面积。适当调减大豆种植面积,稳定小麦生产,加快发展马铃薯种植。

  (四)大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22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成三江平原14处灌区中的临江等10处灌区渠首工程,建成九龙、小鹤立河、汪清3座中型水库,加快建设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及6处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新增水田灌溉面积200万亩,改善水田灌溉面积300万亩,新增水田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新增水稻节水控制灌溉面积200万亩,完成渠道硬化2000公里;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深入开展“节水增粮行动”,加快建设以大型喷灌为重点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完成360万亩节水增粮工程建设任务。发挥现代大农机作用,建设保护性耕作示范区100万亩。加强田间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推行平衡施肥技术,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提高科学施肥水平和肥料利用率,全省农村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9000万亩。加快水稻育苗大棚和智能化催芽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水稻智能化催芽和大棚化育秧比例,为水稻早育秧、育壮秧打好基础。

  (五)扎实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创建规模,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创建效果。今年全省粮豆薯高产创建辐射面积达到1亿亩,比上年增加1000万亩。切实搞好1个市、5个县(市)和40个乡(镇)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组织开展好粮食增产模式攻关试点,集成推广标准化高产高效模式,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努力打造亩产千斤市、1500斤县(市)和吨粮乡(镇),培育一批高产稳产典型。坚持良种、良法、良田、良制相结合,推广科技含量高、增产效果显著的五大粮食作物十大高产栽培技术模式,严把应用良种、科学平衡施肥、标准化整地、机械精量播种等关键环节,提高技术入户到田率。全省优质及专用品种覆盖率达到93%以上,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引导高产创建示范片与龙头企业、种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提升创建的层次和水平。大力推进高产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增产潜力。把精细规范管理贯穿高产创建全过程,通过管理上标准、提质量、增产量,实施高标准创建,促进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

  (六)深入推进科学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加强春涝、夏旱、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的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把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强化病虫害监测站建设,切实搞好测报和田间调查,早发现、早防治。扩大统防统治植保专业队伍,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充分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对粮食主产区玉米螟、稻瘟病、大豆害虫和马铃薯晚疫病等重大生物灾害加强监测和防控准备,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基本实现统防统治、群防群控。特别是加快推进高杆喷雾机的配备,提升全省玉米螟防控作业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七)大力加强科技指导服务。扎实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组织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大力推广玉米通透栽培、水稻超早育秧等15项农业重大高产栽培技术。继续组织农业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在春耕、夏管、秋收等关键农时季节,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科技服务。完善专家联系指导制度,把2012年度受到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产粮大县、种售粮大户作为专家联系点,开展直接指导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省68个县(市、区)继续推进院县共建、校市联建等服务模式,建立合作共建长效机制,加快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大院、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入户率、到位率和覆盖率。开展现代农业信息进农家服务行动,办好“12316”农业服务热线,丰富农业信息资源。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全省培训农民500万人次,培育科技示范户5万户,每个行政村培养1至2个以上科技明白人。认真落实“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政策,继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成861个乡(镇)或区域农技推广站建设,在87个县(市、区)实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八)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经营效益。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机种机收、病虫害统防统治、农田灌排等生产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组织保障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米袋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粮食生产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任务,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各市(地)、县(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工作小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想实招、动真格,确保粮食增产任务落实,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贡献。到年底,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向全省粮食稳定增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农业、发改、财政、水利、科技、国土资源、人社、统计、粮食、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推动增产行动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关键措施落实。

  (十)落实惠农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农业特别是粮食发展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农技人员科技兴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政策进村入户,提高政策的到位率和普及率。对粮食直补、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补贴资金,要按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进一步完善良种补贴项目操作管理实施办法,提高资金发放效率。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

  (十一)强化督导检查。在春种、夏管和秋收等关键农时季节和关键生产环节,要及时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工作督导,推动各项政策和生产措施落实。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统计、农业部门要建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各地的粮食生产数据,对各市(地)、县(市、区)粮食生产情况进行考评排序。深入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强化种子质量检测,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强化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让农民买得到、用得上、使得起放心农资,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在加大对2012年度受到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产粮大市、产粮大县、科技人员和种售粮大户的宣传力度的同时,及时总结宣传各地抓粮食生产和抗灾救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粮食稳定增产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各地涌现的新型粮食生产主体、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形成集中立体宣传声势,调动地方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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