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准予华升兴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沪财会〔2025〕30号

颁布时间:2025-06-09 14:38:31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华升兴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华升兴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华升兴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华升兴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执业证书编号:31000468。

三、华升兴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倪久莲(110003280047)、张岚(320000110026)。

四、华升兴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倪久莲。

五、准予华升兴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事下列业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6月9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