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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沪财会〔2025〕58号

颁布时间:2025-09-29 15:09:2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

二、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李欢(440300480389)。

三、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经营场所为上海市嘉定区柳梁路55弄1号1901室。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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