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会〔2025〕58号
颁布时间:2025-09-29 15:09:2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
二、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李欢(440300480389)。
三、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经营场所为上海市嘉定区柳梁路55弄1号1901室。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