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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增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栏目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1]1316号

颁布时间:1991-10-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为及时反映1991年起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收情况,现根据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调整,对税收会计统计报表进行相应补充特通知如下:

  一、在《税收入库(上解)明细年报表》、《各项提退明细年报表》、《工商税收分经济类型统计年报总表》(年报表适用月报表式)的“28,特别消费税”下增设“29,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30,建筑税”仍继续保留,以反映1991年度初征收和1990年以前欠缴建筑税的补缴情况;《农村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中在“其它”项反映。

  《税收入库(上解)明细年报表》的备注栏下,增加“投资方向调节税税额累计”、“私营和个体投资方向调节税税额累计”两项。前项反映对国营、集体及其它单位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情况;后项反映对私营、个体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情况。

  《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集贸市场税收分成收支情况年报表》(年报表适用季报表表式)“二、本年收入”中的印花税下增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二、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统计年报表》,原《建筑税统计税年报表》取消。

  三、编报1991年年报时,请各地依照本通知执行,并将在月报表中已反映在“建筑税”项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额在年度终了做一次性调整。有关计算机表式和参数,在布置1991年年报时一并下发。

  附件: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统计年报表(略)

  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统计年报表填表说明

  附件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统计年报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按项目性质,分差别税率反映不同经济性质的纳税人所交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情况,按税款征收期统计,为征收数。

  二、本表税额合计下的合计栏,全民所有制小计、集体所有制小计,其它各种经济类型小计栏数字应与《工商税收分经济类型统计总表》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分经济类型相关各栏数字一致。

  三、本表个体栏包括私营企业在内,故本表的个体小计栏数字应与《工商税收分经济类型统计总表》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个体与私营企业两栏数字之和一致。

  四、税额(或投资额)合计一全民所有制小计十集体所有制小计+个体小计+其它各种经济类型小计。

  五、税额(或投资额)合计=按5%税率征收税额(或投资额)+按10%税率征收税额(或投资额)+按15%税率征收税额(或投资额)+按30%税率征收税额(或投资额)。

  适用税目税率表中0%税率的投资项目本表不作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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